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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四项指数下降消防形势显著好转

11月9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消防日。

  在燕南路红荔路口,风景依如往年。然而,在市消防局大院内,变化翻天覆地。这里现在驻扎着两支队伍,一支身穿人民警察制服的是公安职业消防队伍,一支身穿现役武警制服的是公安现役消防队伍。两支队伍都管消防,人民警察主职是“防”,现役武警主职是“消”。

  大院内,消防队伍发生了变化。大院外,消防环境发生了变化。今年以来,我市火灾四项指数呈下降趋势,火灾形势有了明显好转。据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统计,截止10月1日,全市共发生火灾599起,死亡6人,受伤21人,直接经济损失211.3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28.4%,死亡人员减少了54人,受伤人数减少了63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1.2%,无较大以上火灾发生。

  体制变革:

  消防工作“防”字当先

  2009年,深圳消防工作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市消防局局长许东平说:公安消防体制实施了变革,职能与机构实施分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09年3月,我市公安消防体制进行改革,由原有的公安消防支队担负全市的防火监督、建筑防火审核和消防宣传等任务,由新成立的公安现役消防支队承担全市的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职责。

  4月1日,我市成功实现现役灭火与公安职业防火职能有效分离,两支队伍在市公安局的直接领导下实行机构分设。这是公安职业消防支队成立以来机构职能上的一次重大调整,也是我国消防工作的一次创新举措。

  体制变革给深圳消防工作带来了什么样的变化?

  消防民警说:消防工作“防”字当先的理念被凸显。公安消防民警不再承担灭火救援职责后,置换出来的大批公安职业消防民警,除了部分被补充到交警队伍,他们中的大多数腾出手来抓防范、抓监督,把工作重心放在防火监督方面,使深圳的防火监督力量得到充实,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职能调整后,根据消防工作实际需要,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挑选持有消防执法资格证并且曾经从事过防火监督工作的民警共176人,进行专的培训和考核,作为防火业务骨干分派到各街道辖区防火组担任防火业务骨干。根据宝安、龙岗两区消防形势严峻的状况,成立了宝安区沙井街道防火中队和龙岗区龙岗街道防火中队,选派99名民警增援龙岗大队和宝安大队防火监督业务,大大充实了两区的消防监督执法力量。

  7月6日,副市长、公安局长李铭在市公安局党委扩大会议上对此次改革作出了这样的阐释,消防体制改革为警队管理创新提供了新模式,一方面解决了长期以来消防队伍年龄老化的问题,大大加强了灭火救援力量,提升了战斗力,另一方面把原来负责灭火的民警培训后分到基层单位去检查防火,加强了防火监督的专门力量,同时分流了一部分人员到交警,解决了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可谓一举三得。

  基础夯实:

  搭建好防火监督平台

  公安消防队伍该怎样抓好防火监督工作?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许东平等党委一班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从点、线、面入手,把重点放在了搭建防火监督管理平台上。

  在点上,今年6月20日,市公安消防局将灭火救援置换出来的人员全部安排到各消防大队从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大大增强了消防监督执法力量,提升了防火监督的工作效率。

  同时,市公安消防局全面加强防火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采取集中授课和分组实地培训的方式开展防火监督业务培训,同时结合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认真组织对《消防法》、公安部107号令及配套文件规定的学习和培训,使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了较快的提升。

  在线上,今年以来,市公安消防局通过不定期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大队的防火监督检查、消防保卫执勤、行政执法、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他们成立专项督导组,通过查阅台账、现场倒查等方式,对各大队防火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督导,先后完成了平湖万业城临时查封,布吉、华强北违法搭建、“黑名单”单位整改等督导工作任务,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在面上,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市成立了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消防部门与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统筹、协调、研究消防安全工作。

  同时,按照监管并重的原则,市公安消防局建立了“分部门、分区域、分重点”和“定人、定岗、定量”的“三分三定”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初步实现了消防监督人员工作任务定量化、岗位职责制度化、监管执法标准化,对部门、单位的消防监督也基本实现“无缝化”。

  市公安消防局还进一步完善了火灾隐患“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黑名单”,通报“黑名单”单位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公众及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整改工作,树立了消防执法的权威,收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隐患整治:

  消防环境明显改善

  监督管理搭建起了有效平台,隐患排查整治绝不能落后手软。

  今年以来,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不遗余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执法,消除火险隐患。

  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今年初,针对部分公共娱乐场所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装饰材料的现象,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开展了聚氨酯泡沫装修材料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责令368家使用聚氨酯泡沫装修材料的公共娱乐场所在2009年1月15日前全部拆除完毕,拆除面积共约67123平方米,拆除率达100%。根据公安部与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部署要求,2月20日,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在前期公共娱乐场所聚氨酯泡沫装修材料整治的基础上,扩大了检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桑拿水疗休闲会所、网吧食品级输送带、300平方米以下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检查发现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装修材料的场所86家,责令拆除聚氨酯泡沫装修材料2260平方米,拆除率达100%。应市饭店业协会的申请,从促增长、保安全方面考虑,市公安消防局将宾馆、酒店易燃可燃材料整治工作延长至8月20日结束,并制定了宾馆、酒店易燃可燃材料整治标准,责令251家宾馆、酒店拆除易燃可燃装修材料40682平方米,拆除率达100%。

  开展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圳市公安消防局从2月1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全市检查发现隐患1851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80处,制定灭火救援预案786份,开展实战演练497次。

  开展消防车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1月16日,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将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延长至5月15日结束。据统计,全市共有各类小区4746个,消防车道7399条,已整改完毕的7253条,整改率98.03%。5月下旬,市公安消防局成立7个检查验收小组,分赴全市7个行政区开展消防车道专项整治检查验收,抽查的56个小区的消防车道均整改完毕,合格率为100%。

  开展临时违法搭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违法搭建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龙岗、宝安、光明三个区尤为突出。从3月1日至5月31日,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在龙岗区开展了拆除违法搭建铁皮房的“打铁”行动,612家单位自行拆除面积223504平方米,强制拆除254家单位存在的违法搭建铁皮棚共81543平方米。

  开展“春耕”百日消防安全行动。根据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以“城中村”、“三小”场所为重点,自2月1日至5月11日开展了“春耕”百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设置在“城中村”内未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歌舞娱乐、游艺、网吧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歌舞娱乐、游艺、网吧以及生产、储

  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依法进行疏导或取缔。

  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参加大排查行动的全体人员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整治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的场所,消除了一批消防安全隐患。

  一系列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地强化了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消减了安全隐患,全市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净化。

2011年1月7日